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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打伞的老师该被时代淘汰了

2015-05-07 刘远举 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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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的师生关系,家长与老师的关系,都处于一种张力之下。从这个意义上说,老师不但输在了自己的衣着上,也输在了时代的大背景下。


一组名为“小学生为老师辛苦打伞,女子表情全程霸气”的照片,被顶上微博热门话题榜。


照片共有三张,在照片中,一位背着书包、身着校裤的小学生正在给老师撑伞,有站着时的,有行走中的,也有坐下时的,学生一直撑着伞。后来教育局的调查也表明,大约持续了20多分钟。


照片中的老师,戴着墨镜,背着名牌包,目视前方,手摇扇子,表情坦然,学生落后半步,由于比老师矮,单手高举遮阳伞。显然,这些姿态与动作,都向观者释放出了强烈的不平等信号。这个时候,想围观者不愤怒,不谴责,已是不可能了。


其实,很多时候,相片凝固的一瞬,并不能反映全程的细节,所呈现出来的触动人的东西,或许与事实本身并不一致。也许在当时,老师有亲昵地摸摸学生的头,有低头与学生说话,学生也未见得一直落后半步,亦步亦趋。


但无论如何,相片呈现出来的这个形象,就连当事老师自己看后,也表示惊讶,正如网友所说:“其实,她没有输在伞上,而是输在墨镜、扇子与衣着上。”


随后,当地教育部门做出了紧急回应,调查确定事实后,要求加强师德师风宣传,责成学校对该老师进行批评教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学校也给出了解释:老师是年轻老师,仅三年教龄,由于年轻与孩子们关系很好,比较亲密与随便,没有意识到学生撑伞行为的意义,所以没有拒绝,先后有两个小朋友帮她撑伞。


公允地说,老师的解释,是可以成立的。学生帮老师,很可能是一种自发的表示尊敬或者爱戴、亲密的行为,所以,严厉的指责,很可能对老师是不公平的。


正是基于这个可以理解的原因,加之老师掩面哭泣的相片,使得很多人觉得发图片的好事者与传播图片的媒体是小题大做。他们认为,学生给老师撑伞,是师道尊严,尊师重道的体现,还有很多人回忆起小时候“帮不同老师买过煤、脱过煤坯、修过墙、搭过炕、盖过房子、运过大白菜”。


不过,现在毕竟已经不是“小时候”了,时代不断在变化,人心不断在变迁,我们如今所处的时代,不难听到老师索贿、性侵、转移教学任务给家长、要求学生填写家长职务等等新闻。


毋庸讳言,当下的师生关系,家长与老师的关系,都处于一种张力之下。从这个意义上说,老师不但输在了自己的衣着上,也输在了时代的大背景下。


但是,以时代背景为基础去评判行为,是客观而理性的,并非小题大做。


首先,师道尊严之说并不成立。教师,实际上是一个简称,全称应该是人民教师,退一步讲,从市场的角度出发,教师是社会化大分工中的普通一员。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说法不再成立,老师与学生之间,应该是相互尊重。那么,老师可以接受学生的类似尊重举动吗?


这仍然需要放在时代背景之下讨论。




不可否认的是,老师,特别是班主任,虽然并不具备很大的实际权力,但是,由于其工作不可量化、不可完全条款化的性质,老师仍然具有很大的自由空间,这个空间,让老师可以在班级这个特殊形态的小社会中调动各种有形的、无形的资源。


比如,如何安排座位,经常性表扬,或者相反,经常性的批评、甚至尖酸的讽刺。要知道,有时候,老师甚至只需一句话,就能让学生在班级中的地位大大下降,成为同学眼中的怪物甚至贱民。这种班级社会关系中的最极端例子,虽然极少,但并非从不存在。


所以,老师,特别是班主任,实际上就成为班级这个小社会中的君主。这一点在小学低龄段尤其严重,一直要到初高中,学生逐渐有了权利意识与反抗能力,老师才慢慢退到一个与学生人格与地位平等的地位上。正是因为这些非正式的行为空间,才使得我们经常看到老师给家长布置作业,让家长帮忙,甚至索贿的新闻。


显然,如果我们发现了老师对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班级的这种较大自由度的操控性与权威性,就不难发现,撇开具体个案中的合理性与师生情感,抽象而言,学生给老师撑伞这种尊重形式,出于瓜田李下,老师不应该接受;这种尊重形式,社会也不会接受。这点共识应该不难形成,毕竟,当地教育部门已经给出了自己的态度。


个案的讨论总是纠结的、有限的,毕竟,个案有太多的具体因素,但是,个案的价值是让我们看到更多的整体图景。撑伞事件中暴露出来的真问题在于,不但老师没有意识到不应接受这种尊重,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教育部门也没有意识到老师在班级中的特殊社会性地位与自由权力空间。


现在,在相关的教育部门的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中,乃至老师所接受的职业培训中,都缺乏这种细节化的规范来限制老师在这种自由空间中的不恰当行为,退一步看,即使有某些规范,在涉及师生关系时,也仅有抽象的平等、尊重学生几个字,却没有给出更详细的行为规范。


官员不接受下属撑伞,医生检查女患者身体要遵循严格的规范,这都细节化的规范是社会的共识。在上述的关系中,不管是下属还是女患者,都是成年人,有足够能力抵御另一方,但是,偏偏在最无法抵抗的一种社会关系,即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与老师的关系中,却缺乏这种细则化的行为规范。


讽刺的是,现在却有全国或者省市级别制定的,要求小学生个个耳熟能详,甚至要求背诵的小学生行为守则。


随着经济与技术的发展,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对专业性提出的更高要求,这种要求,不但是技术性的,也有伦理与规范性的。


既然老师的自由权力空间已经呈现出来,教育当局就应制定更细节化的教师行为规范来保护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


比如,如今不时传出性侵幼女的案件,那么,教育部门是否应该出台男老师与女学生谈话,特别是低年级女学生的具体行为规范呢?


答案显而易见,对于老师的行为规范,特别是低年级小学老师的行为规范,应该越细越好,而制定规范的层级,也不应该仅仅是某一个学校。

这才是当今师生关系中急需解决的真问题。




作者:刘远举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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